技术 · 来源 · 可行性 · 财务 · 市场
一、技术的先进性
项目技术水平要高,应能体现高新技术特点,可参照以下方面评价:
- 经省、部级科技成果鉴定(鉴定时间不超过三年),评价为国内领先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、工艺;
- 近年内列入省级或国家火炬计划的项目;
- 近年内获得国家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;
- 不具备以上条件但极具开发前景的项目,可委托行业技术权威专门论证。
二、技术来源
要求为项目承担方或合作方自行开发、联合开发,或经合法技术转让程序获得,项目承担方必须拥有该技术的知识产权。
三、投产可行性
- 已批量投产、产品进入市场并具明显发展潜力,需进一步扩大产业化规模;
- 已完成中试并建成生产线及配套设施,投入流动资金即可启动工业化生产;
- 已完成中试、市场前景论证充分,需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且方案切实可行;
- 以委托加工为主的项目,需对委托加工方案与生产厂家素质另行专门论证。
四、经济和财务指标
对已有企业,参照总资产、净资产、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、销售收入、利润总额、销售利润率、总资产盈利率、资产负债率等指标;对初创型项目,参考投资总额及资金使用计划、资金来源及结构比例、年度销售收入预测、成本及利润预测、投资回收期、内部收益率、现金流量表分析等。
五、市场前景及占有策略
现有市场或相关市场状况(容量、份额)、潜在用户群体、产品细分及市场定位依据、销售渠道及促销策略、现有或潜在竞争对手状况及自身竞争优势。